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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联合发文:严厉打击买卖卵子、代孕等违法犯罪行为

日期:2023-07-10 12:52:36 来源:南方都市报


(相关资料图)

南都讯记者赵霖萱 发自北京 近期,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4部门联合印发了《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活动工作方案》,明确今年6月至12月,全国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活动。其中要求,对出具虚假出生医学证明、买卖出生医学证明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相关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代孕、非法采供卵等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行为严重损害女性健康权益,践踏女性尊严,造成物化女性的负面效应。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伴生买卖和出具虚假出生医学证明等违法乱象,引发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拐卖妇女儿童等严重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安全稳定。

基于上述情况,近期,国家卫健委、中央政法委等14部门联合制定了《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活动工作方案》,要求加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严禁辅助生殖技术从业人员在不具备资质或者不具备相应技术类别的机构开展辅助生殖技术服务。严禁互联网医院开具属于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所列的辅助生殖常用药品处方。

在企业经营管理方面,拟从事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相关经营活动的申请人,应当在营业执照登记环节如实使用“医疗服务”条目办理经营范围登记。在取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许可前,不得从事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活动。

通知明确,各地要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违法违规行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应当追究医疗机构相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撤销所在机构辅助生殖技术资质,对医务人员视情形轻重,责令暂停执业活动,直至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非医疗机构、非医务人员的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出具虚假出生医学证明、买卖出生医学证明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相关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知提到,要加强对互联网上有关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出生医学证明相关服务的监管。依法查处利用互联网发布代孕、非法买卖卵子等相关信息及广告的违法违规互联网站(APP)。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国家卫生健康委设立投诉举报电话(010-68797979),并要求各地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对群众反映的案件线索,认真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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